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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 [詐騙] 假投資真吸金6千萬 電視主持人改判有罪 |
日 期: | 2017-07-11 |
出 處: | 蘋果即時/黃哲民/台北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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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內容: | 佛光山旗下《人間衛視》前節目主持人逸飛(本名陳逸杰)、湯小玲夫妻,4年前被控與弟弟陳登廷共謀謊稱投資電子垃圾回收事業,對外募資吸金,導致20多名投資人血本無歸,涉犯詐欺取財等罪,一審判3人均無罪,但高院認定3人以顯不相當的投報率吸金,今逆轉改依《銀行法》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判陳男夫妻各3年6月徒刑,陳登廷則判刑4年6月,且須沒收犯罪所得6135萬元。 檢方起訴指出,陳逸杰等3人涉從2010年起以投資「電子垃圾回收處理」計畫為名,在北市萬華地區向不特定對象招攬吸收資金,宣稱陳登廷在對岸專門從事回收廢棄電子器材,拆解可用的的IC零件變賣,剩餘材料提煉黃金獲利。 陳男3人宣稱,投資計畫以每30天至40天為一個週期,每期投資報酬率為2%至5.2%,例如一次投資50萬元,每個週期可領取固定利率3.5%即1萬7500元紅利,且可隨時解約領回本金,只須7天前告知。 20多位投資人看陳逸杰夫婦平時穿金戴銀、開名車住帝寶豪宅,對陳男3人的說詞信以為真,分別砸數百萬元到1000多萬元投資,也確實收到幾期利息,但陳男3人於2012年6月間,推稱對岸海關禁止電子垃圾入境,以致他們採購的回收料件無法通關,藉此無預警停付利息。 投資人拿不回本金,紛紛提告自保,並在法院門口高舉「請求法官重判陳逸飛、湯小玲,還我們辛苦錢」白布條。陳逸杰夫婦強調自己也是被害人,辯稱相信弟弟陳登廷的創業投資,結果慘賠。陳登廷否認詐騙,推稱對岸對於報廢電路板的檢驗程序變嚴格,回收物料卡在對岸海關無法入關,導致資金無法流動而投資失利,並非詐騙或私吞。 台北地院一審認定3人確實投資回收事業,只是投資失利,欠缺證據證明3人意圖吸金與詐騙,判3人都無罪。檢方上訴高院後,合議庭指陳男3人允諾的投報率,依照週期換算成年利率,竟高達14%,是金融機構一年期定存利率的7倍多,顯有特殊超額、而有顯不相當紅利的情形。 高院認為檢方上訴有理,指陳男3人所為已構成違法吸金,今依《銀行法》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改判陳男夫妻各3年6月徒刑、陳登廷則被判刑4年6月且須沒收犯罪所得6135萬元。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