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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 [健保] 補充保費開徵 定存利息分月領省更多 |
日 期: | 2013-01-01 |
出 處: | 經濟日報╱記者夏淑賢、徐筱嵐/台北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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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內容: |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徵收起跑。新制規定,若公司有外聘講師、督導、訪談等,雇主得支付費用的2%作為補充保費,健保局已針對50人以上投保單位,發函通知;而受影響最大的銀行存款,業者繼「定存拆單」的做法後,新推出「逐月取息」方式,來避免徵收補充保費。 依新規定,當每月支付的薪資所得總額,高於受雇者當月投保金額總額,將扣取2%的補充保險費。立委陳節如說,依健保局解釋,經常舉辦活動、教育訓練的企業,所聘請講師、督導、臨時人力等「非固定受雇者」,都得課徵補充保費。 補充保費被討論最多的,就是民眾定存利息單筆超過5,000元,就要繳2%、100元的補充保費,引發定存拆單潮。除拆單外,銀行建議,也可選擇每月領取利息,不要到期再一次提取本息的做法,將每月利息控制在5,000元以下,雖加總後超過5,000元,仍無須被徵補充保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