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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 [保險] 曾銘宗:不鼓勵類定存保單 |
日 期: | 2014-07-03 |
出 處: | 經濟日報╱記者韓化宇╱即時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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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內容: | 金管會保險局嚴管「類定存保單」,金管會主委曾銘宗今天強調,保險就是保險、銀行就是銀行,定存就是銀行的業務,而非保險。金管會希望壽險公司要發展因應高齡化社會的保險商品,如年金、長期照護、健康保險等。
曾銘宗出席財訊雜誌40周年慶祝活動接受採訪表示,以前壽險公司類定存的保單,契約規定年限頂多一兩年,現在動輒五、六年,解約保戶可百分之百拿回,壽險公司還送禮券,這很不合適。
至於有民眾熱衷投資高收益債,並用此替代定存,曾銘宗呼籲,高收益債風險很高,有時連一半本金都拿不回來,和定存性質差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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