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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 [保險] 利變型保單3大控管出爐 |
日 期: | 2014-08-29 |
出 處: | 自由時報/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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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內容: | 控管類定存保單,金管會出手!金管會昨公布三大項「利變型保單」之新監理措施,包括:「保單解約費的收取年限至少6年」、「解約費用率至少1%」,及「未滿10年不得提供回饋金(配息)」;金管會強調,業者不可刻意營造商品將停售效應,否則將依法處分。
由於銀行利率偏低,使得類定存保單在各通路熱賣,等於是拿保單當定存賣,扭曲保險商品設計之本意與功能。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表示,市面上,保險業者推出許多利率變動型的壽險,競相以高宣告利率,且透過採現金回饋方式(每月配息),已經屬於不當銷售現象。因此,為回歸保險商品保障本質,並促進保險市場健全發展,金管會已通過相關辦法修改,強化對該種商品之監理,從今年9月15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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