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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 [銀行] 身心障礙者 財產信託後顧無憂 |
日 期: | 2014-12-17 |
出 處: | 聯合報 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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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內容: | 台灣身心障礙者已達113萬人,其中智能、精神、失智及多重障礙者超過40萬人。國泰世華銀行指出,許多身心障礙家庭都擔心,身心障礙的親人沒有能力管理財產,如何確保財產能「專款專用」不被他人挪用或侵占,已成為許多身心障礙家庭最迫切解決的問題。
國泰世華銀行信託部協理張齊家指出,這些家長可考慮與銀行簽訂「身心障礙者信託」契約,並將金錢交付給銀行,未來由銀行依約定支付生活費、醫療費、養護機構費及看護費等。
張齊家表示,曾有一名51歲父親擔心自己及太太身故後,無法照顧兩名心智障礙的兒子,因此來銀行申請成立「身心障礙者照顧信託」,並指定由胞兄擔任信託監察人;這些年來,這名父親已陸續存入600萬元到信託專戶,未來兒子的生活費、醫療及養護機構等費用都可自信託專戶支付,信託契約的變更或終止也須得到胞兄同意。
至於信託收費,銀行會先收一筆「簽約費」,金額視各銀行規定,銀行每年會再依管理的信託資產規模,收管理費,約為信託資產的千分之3到5。張齊家說,信託資產會再投資到基金或銀行定存,目前銀行1年期定存利率約1.3%,拿定存利息來付管理費,應綽綽有餘。
張齊家指出,身心障礙者信託期間,大多會約定到受益親人身故時為止,信託期間可能長達20、30年甚至更久,建議簽約時,指定信賴的親友或社福團體擔任信託監察人,並約定契約變更或提前終止,都須經信託監察人同意,除可共同為信託財產把關外,也可在親人出現臨時性需求時,協助親人與銀行聯絡調整信託給付內容。
張齊家說,「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今年12月起實施,政府各部會都要檢視相關法規及舉辦身心障礙者人權講習宣導並積極改善公共環境設施等;其實「信託」也是維護身心障礙者財產安全的守護神,建議有需求的國人,可找銀行來規劃信託,用幾千元的簽約費,便可為親人安排信託,為身心障礙者的財產加上一道防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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