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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 [保險] 壽險類信託 保障力UP |
日 期: | 2016-04-27 |
出 處: | 經濟日報 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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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內容: | 保單分期給付與保險金信託比較(圖文:經濟日報/吳靜君) 買保單最擔心的事,就是長輩身故後,保險金留給兒女,卻發生投資不當、或被親戚挪用等問題,無法達到保障功能。壽險業者說,其實壽險也有「類信託」的概念,將保險金分期給付,同樣也可以達到不被他人挪用的功能。
目前市面上,多數的壽險公司保單都有設計身故保險金分期給付的功能,例如南山人壽、富邦人壽、中國人壽等。
中國人壽立富通訊處業務經理謝欣妤表示,多數的父母都很疼愛小孩,當小孩出生時,會先規劃好保險,所以父母、子女的保障通常都很完善,甚至遠慮的父母,連小孩未來創業、孫子的保障,都已經事先預作準備。
不過保險金給付最為外界所擔心的,就是一旦父母過世後,一大筆保險金給受益人,因為小孩的不當投資或者不當使用,在很短時間內花光;或是遭到親戚挪用。
因此許多人想到的就是,透過保險金信託,與銀行簽好信託契約,再依據約定將保險金給付給受益人,一來是可以確保保險金可以真正使用在受益人身上,也可避免遭到其他親戚不當挪用。
壽險業者指出,其實保單分期給付也同樣有這樣的功能,父母也可以買有分期給付的保單,除了指定受益人可避免將來爭家產,也可幫受益人選擇給付年限,現在多分為5年、10年、15年與20年期,受益人在一定的年限內,每年可以領一定的金額,同樣可防止資產損失,且保戶也可以省去信託費用與手續費。
業者指出,有投保身故分期給付保險金,若不幸遇到意外,事故發生當下,家庭會需要資金應急,可指定一定比例的身故保險金,用一次給付方式給付,剩餘的設定分10年或20年給付,當作子女的生活費、教育費等。值得注意的是,當保險金開始分期給付前,要保人還可彈性調整保險金受益人、分配比例和給付年期,當事故發生、保險金開始給付後,不可再調整、解約或質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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