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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 [理財] 別被業務員騙了! 保險不是定存 提前解約會損失保費 |
日 期: | 2018-01-09 |
出 處: | ETToday/記者李蕙璇/台北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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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內容: | 保險商品設計用意是提供保戶轉移風險的保障商品,與銀行的定存、儲蓄商品完全不同。而坊間業務員可能會用「假終身壽險、真短期儲蓄險」的「類定存保單」概念來與銀行商品相比較,這種觀念也是錯誤的。壽險公會提醒保戶投保時務必要瞭解其中的差異,也要注意提前解約,可能會損失部分的保費。 壽險公會表示,目前保險局核准的保單商品名稱中,並沒有「儲蓄型」、「類定存型」的字樣,而是坊間的一種比喻說法,也因此反而讓民眾有一種錯誤的想像,以為可以透過保險商品達到存款的目的,其實保險商品就是著重保障型的商品,不是定存,也不是拿來儲蓄。 而壽險業者也表示,以壽險商品來說,分為「生死合險」的還本險、定期壽險及終身壽險,有的商品設計年繳保費相當高,然後讓民眾可以年年還本,通常保戶投保時會比較在意期滿時,可以領回多少的期滿金,也多認為自己有能力繳保費到期滿,就沒有很留意提前解約面臨的解約金多寡問題。 通常若是投保20年期的商品,前幾年解約可以領回的金額的數字都很差,6年期的商品也是相同情況。若是以「躉繳」商品來看,也就是說一次繳清全部的保費,保單的存續期也多是要3年以上,到時解約才有可能保本,即可以拿回已繳的全部保費。 舉例來說,年繳10萬元的保費,保障為100萬元,保戶在繳費後1年身故,保險公司即須依保單條款理賠100萬元,這就是保險商品以「保障」為主的設計觀念,而保險公司也要承擔這中間90萬元的危險對價。 由於新契約的費用率最高,若保戶要提前解約,欲領回的保費中,還須依附加費用率扣除保險公司成本等,所以才會出現繳了好幾十萬元保費,結果提前解約卻是領回不到5成的保費。 壽險業者表示,目前年金保險、投資型保險商品的保單上,會註明解約金的費用率,而其他商品多沒有特別說明,民眾若是想要瞭解一旦提前解約可能要負擔多少解約金時,可以從業務員銷售該保單時提供的每年保單價值推算表格中,窺出端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