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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 [歐洲] 歐洲央行 將監管各國銀行 |
日 期: | 2012-09-08 |
出 處: | 中央社╱布魯塞爾7日綜合外電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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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內容: | 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預定下週提出具體計畫,賦予歐洲中央銀行(ECB)對歐元區各國銀行監管、懲罰、甚至關閉的權力。歐盟執委會這項計畫是為未來的銀行聯盟鋪路。 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主席巴洛索(Jose Manuel Barroso)將於12日在歐洲議會(The European Parliament)提出這項議案,讓歐洲央行監管歐元區6000家銀行,負責統整各國監管機構各自為政的狀況,限縮後者發揮的作用。 法國巴黎銀行(BNP Paribas)歐元區經濟學家瓦垂特(Ken Wattret)說:「有幾個議題能顯示歐元區正協同合作,銀行聯盟是其中之一。」 形成銀行聯盟會要求各國交出監管銀行的部分主權(統治權),有些國家政治人物對這種作法感到懷疑。 ( 版主註:我也感到懷疑,這樣容易用經濟掌控他國政治... ) 根據草案,歐洲央行將於2013年7月1日開始擁有這些新權力,在半年過渡期後,2014年元月1日起將獨掌相關權限。 銀行聯盟是更廣泛政治經濟統合的一部分,共同監管銀行是邁向銀行聯盟的第一步。 這項提案具爭議性,會限縮設在倫敦的歐洲銀行管理局(European Banking Authority)的作用。歐洲銀行管理局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後設立的。 歐盟執委會希望,透過歐洲央行對銀行更嚴密監管、創立紓困基金處理受困銀行、及整個歐洲向存戶共同擔保,能在歐債危機後恢復各方的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