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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 [白銀] 台銀創舉 擬推白銀存摺 |
日 期: | 2011-05-31 |
出 處: | 工商時報 記者朱漢崙/台北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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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內容: | 繼黃金存摺創造市場高買氣,且成為跨銀行策略聯盟熱點,黃金存摺「大盤商」台灣銀行內部已評估再開國內創舉新推出「白銀存摺」,但前提是白銀交易必須獲免徵營業稅。 台銀已積極和財政部轄下賦稅署溝通,希望獲同意將白銀交易比照衍生性金融商品,納入營業稅法第18條免徵營業稅的金融商品項下。 根據現行營業稅法規定,黃金包括金條、金幣、以及24K金飾都可免徵5%營業稅;但在國外買氣一樣旺,且漲幅並不遜於黃金的白銀,則不在免徵範圍。因此,一旦白銀在銀行機構掛牌賣出,售價將比買進價高出很多。 對台銀有開辦白銀存摺的構想,其他國銀也非常期待,並認為營業稅是縮短買賣價差的關鍵,因為銀行並不適用加值型營業稅體系,導致進銷項無法扣抵,因此若開辦白銀存摺,買賣價差一定會差距甚大。 國銀業者分析,白銀進口時已先要課一筆營業稅,上市銷售之前還有包括保險、運銷費等成本,銷售時又要再課一次營業稅,加計下來,白銀銷售的買進、賣出價差,「至少等於漲2個停板(約14%)」。 在這種情況下,即使有銀行推出「白銀存摺」,可能也會因為買賣價差過大,而乏人問津。台銀對此則指出,白銀近2年漲幅分別為80%、90%,即使是免徵營業稅,稅收損失也可輕易由交易規模擴大後的財產交易所得補回來。 據了解,台銀曾在工商總會提案過白銀交易免徵營業稅,並請工總協助推動;台銀提出版本主要有2:1是白銀比照黃金,現貨交易免徵營業稅;2是白銀若留在帳戶內交易(即白銀存摺內進出交易),只要不提領現貨,應免徵營業稅。 相較於銀行業,一般非金融業者,例如盤商、銀樓等,大體是用售價的6%純益率,作為稅基課徵營業稅,這也使得台銀儘管以黃金開發出熱絡的交易市場,但白銀商品的開發則有待稅法配合才能推展。 |